《通知》要求,持续抓好矿山安全防范工作。各级应急管理、能源、自然资源和矿山安全监察等部门要严格落实矿山安全八项硬措施和《煤矿安全生产条例》,在国务院安委办帮扶督导下,举一反三、全力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,增强矿山安全内生动力。
要持续推进重大灾害治理,集中开展复采煤矿专项检查和煤矿供用电系统隐患排查,强化单班入井人数源头管控,运用明查暗访、突击夜查和杀“回马枪”等方式加强执法检查,严厉打击“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”等行为,对布置隐蔽工作面、超能力生产、超层越界、非法盗采等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要进行重点查处。
特别要落实好地方政府领导矿山企业包保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,春节假期,矿山安全监管专员要全部驻矿盯守,矿山企业领导要执行“双带班”制度。
要求全力保障交通运输安全通畅。其中提到,交通、 铁路部门要做好临时增加班车、紧急疏送旅客的准备, 确保旅客及电煤等重要物资运输。
此外还要求要密切关注能源供需变化,强化供需研判,加强煤炭、电力、天然气等能源生产、调度工作,保障煤、电、气稳定生产和运输安全。
要强化电网覆冰监测,多形式开展融冰除雪工作,做好抢险救援准备。要强化电网运行维护,积极采取煤电增发、互济支援等措施,全力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