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如下:
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关于领取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公告
根据《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规定,我局决定按程序给予2023年11月8日受理的黔西市花溪乡大沟煤矿案件举报人奖励,现予公告。
请上述案件举报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,与我局联系领奖事宜,我局将依法对举报人信息保密。逾期视为放弃领取奖金权利。
特此公告
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
2024年1月9日
原文如下:
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关于领取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公告
根据《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规定,我局决定按程序给予2023年11月8日受理的黔西市花溪乡大沟煤矿案件举报人奖励,现予公告。
请上述案件举报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,与我局联系领奖事宜,我局将依法对举报人信息保密。逾期视为放弃领取奖金权利。
特此公告
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
2024年1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