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此,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12月7日专门下发了《关于加快2024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函》,对各地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。按照要求,各地务必于12月15日前完成2024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合同录入上传工作。
为此,山西省已经做出具体安排,要求省内各市相关和企业2024年电煤中长协收口时间截止到12月14日,逾期不再受理录入。具体要求如下:
山西省能源局
关于组织加快2024年全省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
各市能源局,各省属国有煤炭集团公司,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:
2024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自11月6日启动以来,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决策部署和省委、省政府工作要求,对照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,全力推进煤源任务分解、合同资源衔接、合同签订录入等各项工作,取得一定成效,但距完成签约目标任务仍有较大差距,一些企业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着推拖绕、等靠要等情况,导致合同录入和确认工作进展缓慢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12月7日印发的《关于加快2024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函》,现就组织加快全省合同签订工作通知下:
一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任务落实。
各市局、省属集团公司要对照下达的目标任务和省能源局最新监测调度数据,对工作进度滞后的煤矿企业、属地发电供热企业及时进行提醒、约谈,督促企业优化简化内部审批流程,加快合同签订、录入、确认工作。各市、省属集团公司在资源衔接过程中,要统筹好省内省外两个市场,在本地区(集团)用煤需求充分保障的基础上,加强与流向省份发电供热企业对接,确保省外合同有效执行。省能源局将根据每日监测调度情况,在12月11日通报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报一批合同录入缓慢、合同确认滞后的煤矿企业和发电供热企业。
二、严禁需方超公示需求签订合同。
省内省外发电供热企业2024年电煤需求量以国家发展改革委最终确认公示结果为准,各市、省属集团公司在组织合同签订过程中,要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平台动态掌握需方企业合同签订情况,严禁超公示需求签订合同。对确因生产计划发生变化导致用煤需求增加的省内发电供热企业,要在公示需求签足签实、且所签合同有效履约的基础上,由各市、省属集团公司从后续解约合同中给予统筹安排。
三、明确合同签订录入收口时间。
全省2024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录入工作收口时间为12月14日24:00时。请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在收口时间截止后,停止受理电煤中长期合同录入、确认等相关工作。未在收口时间前足量完成合同签订工作的,煤矿企业剩余任务量全部纳入政府统筹,企业不得自行留用。
请各市局、省属集团公司将本通知迅速传达到各煤矿企业和发电供热企业,督促企业对照要求,加快工作进度。省能源局将从12月12日开始,按日向各市人民政府、省属国有煤炭集团公司通报合同签订进展情况,对煤矿企业合同录入量、发电供热企业合同确认量分别低于80%的市和集团公司,将向相关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省国资委进行通报。
山西省能源局
2023年12月8日